第二百四十章荷军第4军-《民国军火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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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炮兵团辖团部连,第1,第2轻炮营,每营包括营部连,三个炮兵连每连4门75毫米野战炮,第7工兵连,宪兵排,三个探照灯排,第3摩托化防空连有6门20毫米高射炮,4挺高射机枪,第153摩托化防空连有3门40毫米高射炮。

    第8步兵师,有一个指挥连,一个通信连,第5步兵团

    辖团部连,团步兵炮连有4门57毫米步兵炮,

    团摩托化反坦克连有6门47毫米反坦克炮,

    团迫击炮连有6门81毫米迫击炮。

    三个步兵营,每营包括营部连,三个步兵连每连有12挺轻机枪,第8机枪连有12挺mg08重机枪。

    第16步兵团辖团部连,团步兵炮连有4门57毫米步兵炮,

    团摩托化反坦克连有6门47毫米反坦克炮,

    团迫击炮连有6门81毫米迫击炮。

    三个步兵营,每营包括营部连,三个步兵连每连有12挺轻机枪,第16机枪连有12挺mg08重机枪。

    第21步兵团辖团部连,团步兵炮连有4门57毫米步兵炮,

    团摩托化反坦克连有6门47毫米反坦克炮,

    团迫击炮连有6门81毫米迫击炮。

    三个步兵营,每营包括营部连,三个步兵连每连有12挺轻机枪,第7机枪连有12挺mg08重机枪。

    第5炮兵团有一个团部连,第1.第2轻炮营,每营包括营部连,三个炮兵连每连4门75毫米野战炮,第8工兵连。

    宪兵排,探照灯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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