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老爷子有所察觉,睁开了眼,看着面前的水墨粉彩,目光怔怔。 只因为那画中的人,正是九岁时候的他。 画中的地点,正是拍马县。 当年的他,就像画中一样,找了个墙根躺下,靠着后背青石板上的那点凉意苟延残喘着。 所以,当他那天在街上看见躺在地上的毕节的时候,他才会一眼看出毕节要死了,带着毕节去了医馆。 “快死的人喜欢躺在路边的石板道上,等着那些还没死的人伸手救他,我知道这事,我了解,我懂。” 这是当时他对毕节说的话。 他确实懂。 因为九岁的他和毕节当时一样,也是这样,静静地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。 而他也等到了救自己的人。 在他陷入思索的目光之中,那画面竟然变化了起来。 街道的尽头,一个穿着褐色长袍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,蹲下,看向躺在墙根处的男孩,张开了嘴。 画面没有声音传出,但老爷子看着这一幕,耳边却好像出现了声音。 “你要死了,但你有天赋,拜我为师,跟着我练拳,之后帮我踢馆,怎么样?” 那时候的他不知道什么叫踢馆,也不知道什么是练拳,但唯一的救命稻草出现在眼前,他只能伸手紧紧抓住。 和画面中一样,他用了最后一丝力气点了点头。 而后男人带他走了。 男人给了他饭吃,也给他买了药,最后让他跪地磕头拜了师。 “一气道。” “这是我的门派,也是阿福你之后的门派。” “我们一气道,最厉害的便是刀法,但你现在道行不够,还不能碰刀。” 画面中,男人拿出了一柄朴刀,对准悬在房梁上的一块腊肉,轻描淡写地一挥,腊肉变断作两截,放在秤上一称,两截一样重。 “一气道重均衡,这就是我们门派的武道。” 男人开口。 而跪在地上的少年两眼冒光,这是少年第一次见到如此厉害的刀法,此刻男人在少年眼中,宛若天神。 为了能够有一天拿上刀,少年日夜苦练,终于在一天,获得了男人的认可,给了他一把刀。 “这就是阿福你的刀了。” 那是一把很普通的朴刀,甚至没开刃,但少年拿在手上不肯放下,抱着睡了一夜。 画面戛然而止。 老爷子愣愣出神,没等他想明白这画是哪来的,忽然,又一幅画面升了起来。 画面中,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拿着刀,站在空地上,不断挥动着双手,挥汗如雨。 前段时间,少年的师父和他们说了有关于武修的事情。 “武修,是所有习武之人的最终目标。” “他不是象征,而是一种精神,所谓习武,并非为了暴力,也绝不是为了杀戮,而是要化干戈为知己,合天地于一气。” “武道无止境,若是有人成了武修,不是指他自己在武道这一脉走到了巅峰,而是意味着他能够为所有习武之人引领方向。” “传千载绝学续薪火,为万万武者开先河。” “方为武修。” “我希望你们都能朝这个方向努力。” 现在看来,少年的师父只是随口一提,在第三湖府,这样的言论就像是一句开场白,所有师父都对下面的门徒说过。 但对于当时的少年而言,这句话给予了他方向。 他和自己师弟对练过,知道自己的天赋不如师弟,甚至和门徒比都算不上好,平日里,不过是师门众人在照顾自己。 但他已经找到了突破的办法,即使是追赶不上师弟,成为不了武修,但他坚信只要勤学苦练,总会减小两人之间的差距。 就这样,他入了魔,一挥刀,就从春雨初落,挥过了炎夏凉秋,挥到了大雪覆地。 春夏秋冬,一年四季,他挥了整整六年的刀。 心态,也早已经发生了变化。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他握着手中的刀,就会觉得分外安心,或许挥刀,不止是为了赢。 或许,他确实是爱武道。 在他十九那年,他再和师弟对练。 这一次,他终于赢了。 但他没觉得有多开心。 对面的师弟眼中含着泪,看向他的目光中带着愤恨,他注意到了,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说。 他嘴笨,从小就是,不然也不会被家里的父母赶出家门。 哆哆嗦嗦背的几句诗,远不如家中那位胞弟有灵气。 一户人家只能留三人,所以他就被都是文修的父母赶出了村子。 “阿诚,我目标不是赢你。” 他开口宽慰。 却不知道这句话对于自己师弟而言并不是宽慰。 此后,两人关系远不如从前,虽然从前也不怎么样,但好歹能过的去,之后,除了日常练武,两人已经像是陌生人。 他不止一次听见自己师父打骂师弟,说什么“若是你有阿福一半努力,怎么会不如他?” 或许…… 自己不该赢那次交手。 他这样想着。 画面定格在了一个懵懂的少年,握着刀,望向天空。 “快,扔下一幅!” 毕节注意到了老爷子神态的变化,连忙催促一旁准备好的刘烨。 画卷腾空。 少年已经二十多岁了。 这些年,他从以练刀为主,开始将更多的时间分到了别的武学上,从拳,到掌,到腿…… 师弟早已经入了阶,两人平日切磋,他又成了输的多的那方。 但他觉得这样很好,师弟重新赢过自己之后,脸上终于有了些笑容,连带着师父,也看起来比以往开心不少。 输或者赢,对于他而言已经不再那么重要。 他常常思考,或许自己也应该找个自己喜欢的姑娘,生几个娃娃,开始一段新的生活。 虽然每到了夜晚,独属于民湖人的那份野心还是会像野火一般燃烧,但他都会将其按灭。 这样的生活直到三十一岁。 那一年,他入阶了。 他不得不入阶。 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对他的武学境界形成了桎梏,若是不入阶,他的武学境界无法再精进,对于热爱武学的他而言不能接受。 而且,若是不能精进,他也没办法为自己的师门踢下武馆。 他收起了刀,不再和自己师弟切磋刀法,刀枪无眼,随着年龄的增长,他开始更加喜欢点到为止的拳和掌。 只有深夜无事,他才会将刀拿出来,独自练习。 又过了几年,他如愿碰到了那个自己喜爱的姑娘。 是师父托媒人介绍的,比自己小将近二十岁,一开始他觉得不合适,但师父和师弟都说这是门不错的亲事,而且那姑娘他确实也喜欢,就这样稀里糊涂的,结了婚。 结婚之后,他知道,自己找对了人。 他每次看见那姑娘的脸,心都胡蹦乱跳,书上说了,只有碰见有情人才会这样,而且他听过姑娘的心跳,也是怦怦直跳,说明姑娘应该也是喜欢自己的。 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家。 又过了些年岁,姑娘生了娃娃。 回望自己八九岁的时候,他有时候会觉得不可思议,他刘福,竟然也能有今天。 也正因如此,他更加迫切地希望能为自己师门踢馆成功。 踢馆这件事,已经成了他心中的一座大山,渐渐压的他喘不过气来。 师门规定,出师前不可扬名。 而他有预感,距离自己出师,似乎没有多少时间了。 直到四十一岁的那天,师父找来他和师弟,告诉他可以出师了。 说这话时,师父紧紧盯着他的眼睛。 他知道,师父的眼神是在告诉他: “可以去踢馆了。” 这踢馆,一踢就是十六家。 直到第十七家。 踢馆之前,师弟来找过他,和他说过这人很厉害,善用一双子午鸳鸯钺。 因此,他拿出了那把收起来很久的刀,找人开了刃。 但刚上场,他就察觉到了不对。 对面那人,用的不是什么子午鸳鸯钺,而用的是腰刀。 他用的是朴刀。 按理来说,对面腰刀,应该是他占据优势,可他知道不是那样。 他自身有暗疾。 若是对面用子午鸳鸯钺,兵刃难以脱手,进攻他暗疾的机会少,而腰刀灵活的多,如果被对面发现自己的暗疾所在,可能会输。 虽然概率不大,但他不想发生变故,因此决定不用朴刀,改换同样更加灵活的单锋剑。 但身后的师父开了口,声音严肃: “出刀,阿福。” 第(2/3)页